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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년 1월 3일 일요일

地主報復抗議者‧過我的路給5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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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)《光明日報》揭發武吉布倫冬甘榜蒂瑪“霸王地主”征收10令吉過路費後,霸王地主發惡報復,禁止當天參與抗議活動的數名芭場地主使用他的路段,並要向他們徵收5倍過路費,即50令吉才放行。

這些地主被逼繞道長達20公里,使用武吉達卡路段進入山芭。

帶領參與週六(1月2日)抗議活動的魚塘園主劉先生今日(週日,1月3日)指出,他與另外一個菜農已被列入“黑名單”,因為霸王地主拉瑪占已經認得他們並記住他們的車牌號碼,吩咐員工不準讓他們的車輛經過此路段。

被逼繞道進人芭地

他說,霸王地主的態度依然囂張,聲稱如果他們要經過他的地段,就要繳付50令吉更高的過路費。

他表示,他不會因此而屈服,因此他這數天都是繞道從武吉達卡路進入山芭區,過程要經過20多公里的顛簸路段。

霸王地主拉瑪占依然堅持本身的行為沒有錯,儘管惡性被揭發依然照樣收費。而另一個征收5令吉過路費的地主,因見近日狀況緊張而停止收費。

另一地主停止收費

甘榜蒂瑪園主數名園主週日與烏雪縣議員謝志文對話,魚塘園主劉先生指出,付費10令吉的路口已經通行了60年,也是當地進出山芭區最適合的路口。

他們建議雪州政府徵用霸王地主所佔領的部份地段充作道路,一勞永逸解決甘榜蒂瑪園主們必須付過路費的困境。

促雪政府徵地或闢新路

謝志文提出2個建議,即雪州政府征用霸王地主那片地段,然後以賠償金或交換地皮的方式補償地主;第二建議則是另辟一條新道路。

他說,建新路的建議,可讓園主們不必再經過霸王地主的地段。新道路的初步概念是從山芭區內的河建立一個鏈接大橋,園主們直接可通過橋抵達原有路口旁邊的地段,繞過霸王地主的地段。

不過,園主劉先生提醒,如果建橋充作新道路,大橋連接的地段也涉及其他地主,也同樣面對征地的問題。因此,他們認為,直接向原有路口的地主征用土地最為恰當。

謝志文披露,他將會向州政府反映園主們的建議,讓州政府判斷哪個方案最為適合。

“收費站2”地段屬雪投資機構

另一個征收5令吉過路費的霸王地主雖然已暫停收費,但是,烏雪縣議員謝志文揭露,原來這塊土地是屬於雪州投資機構(PNSB),租給這名地主進行種植,沒料到他竟然收取過路費。

他週日與記者前往巡視後披露,這塊從甘榜蒂瑪進出武吉布倫冬大路的地皮,既然是屬於雪州投資機構,那雪州政府將更容易解決問題。而他將與州政府商談,要求採取行動。

員工避風頭謝志文與記者們駕車到此路段時,發現原本坐在小屋子里收錢的員工都在釣魚,似有避風頭之勢。而且當時一輛重型羅里經過,收費員工都不敢公開索取過路費。

光明日報‧報導:林寶慧/攝影:黃安健‧2010.01.03

http://www.guangming.com.my/node/64978?tid=3